每到年底,不少用人单位都把年终考核提上了日程。对于员工来说,年终考核是考核晋升、个人收入、福利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一些企业考核“奇葩”频出,有的企业以考核不合格为由单方面辞退员工。年终考核评价标准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引发热议。
李萌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销售员,她全年要实现4.8万元的保费业绩才算达标,如今又到了年终考核的时候,她的心情很是焦急。
“销售员压力很大,如果连续下不到单就会被辞退,这个行业的淘汰率、离职率都很高。”李猛说。
年终考核往往与员工的晋升、奖金等挂钩,甚至影响员工的去留。然而,一些企业却提出“奇葩”的年终考核规定,员工因年终考核不合格而被辞退,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
考核种类繁多,结果却靠运气?
2018年11月,广州某公司将员工每天走的步数纳入绩效考核,超额不给奖励,少走一步就扣一分钱。消息一出,引发热议,不少网友表示,虽然能理解公司想鼓励员工运动,但和年终绩效考核挂钩,让人感觉“又是一种扣工资”。
2019年1月,一家新零售公司要求员工在年终考核时进行数学和逻辑测试,不及格者将被解雇。创始人回应称,数学和逻辑能力对商业来说尤其重要点赞不好的内容违法吗,如果数学和逻辑能力不好点赞不好的内容违法吗,就很难达到业绩预期。
《工人日报》记者发现,在一些单位,公司公众号点赞、是否安装ETC等看似与工作内容关联不大的指标也被纳入年终考核,年终考核评价标准的客观性、公正性、准确性引发讨论。
在北京一家互联网公司任职的王燕即将面临年终考核。她告诉《工人日报》记者,考核将由部门内各组经理打分,最终考核结果不仅会影响年终奖金,还会影响第二年的晋升以及每年春季的普遍调薪。虽然经理的绩效考核要上报部门总监,并说明原因,但王燕认为,这还是很主观的。
“这个要看运气。”王艳坦言,“如果你遇到的经理老实,喜欢业务能力强的人,那你就不用担心;如果遇到的群经理喜欢勾心斗角,那就麻烦多了,你可能需要跟这样的领导搞好关系。”
同时,王艳表示,绩效等级最差的人员是有一定比例的,每个部门都会有相应的名额。
排名垫底就被解雇,这是变相裁员吗?
刘洁在一家上市公司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已有六年,她认为,年度考核是对员工工作产出的考核,公司制定的考核指标都是和工作产出挂钩的,或者和对公司发展的贡献有关,考核时也要注意量化,结合具体岗位合理制定。
“年终考核非常重要,对员工来说,是决定职位晋升、个人收入和福利的重要因素。”北京一家国有酒店人力资源经理张旺培认为,正因为如此,考核才应该有一套完整的流程和完善的制度,并具备一定的连续性。同时也要求员工认同考核制度。
在大连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工作的王丹说,她所在的公司没有年终考核,但每个月都有考核指标,每季度排名靠后的员工会面临降职和相应减薪。“我听说一个同事就是因为排名低而被解雇了。”
前不久,网易员工解雇事件引发广泛讨论,越来越多的人关心“业绩不达标”“无法胜任工作”能否成为公司单方面解雇员工的理由。
一名网友在某职场社交平台吐槽,因公司计划裁员,他被公司HR约谈,由于公司不同意他提出的薪酬方案,因此将他安排到待定岗位,分配几乎不可能完成的绩效考核指标,年终考核评为C级,以迫使他接受公司提出的裁员方案。
张旺培认为,无论是因年终考核结果而调动工作岗位还是解除劳动合同,都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并支付相应的补偿和赔偿金。一些企业在裁员时,为了减少补偿,就利用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方式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其实是变相裁员。
“不能胜任”谁说了算?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未通过年终考核”关键词显示,相关案件共79件,裁判年份从2013年到2019年。
来自南京的杨女士自2010年起在南京某空军医院放射科担任护士。2018年12月,医院通知杨女士,因年终考核不合格、“三基”(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不及格三次以上,将于2019年1月1日调入血液科,并降职为护理助理。期间,杨女士只拿到基本工资。
2019年3月,医院再次与杨女士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其2018年年终考核不合格,且调职后仍不能达到医院岗位要求。
杨女士称,医院当时下发的培训考试通知,并未要求全体护士参加,其次,事先也没有说清考试成绩是否与岗位、工资挂钩,考试成绩是否会影响年终考核。杨女士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医院向杨女士支付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医院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本案中,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对杨女士的降职处理合理合法,亦无证据证明有关考核方式及标准已向杨女士披露或经其认可,以杨女士调职后仍不能适应岗位要求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
“‘年终考核不达标’和‘不能胜任工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有联系,但不能划等号。”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山表示,即使存在“年终考核不达标”和“不能胜任工作”相一致的情形,用人单位也只有在经过培训或者转岗手续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只有在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形式制定、制定程序合法、事先告知劳动者的情况下,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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