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互赞软件有哪些:点赞犯法吗

在网络信息发达的时代,大家都加入了无数的微信群,抢着群里“财宝男孩”发的红包。 如果陌生人无缘无故地发红包,是“好意”还是“别有用心”?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河南鹿邑人民法院4月3日上传的一审判决书中获悉,不少受害人被拉入红包群,帮助他们在视频平台上关注明星账号并点赞,一步步发展。 落入“好心人”设下的陷阱,被骗金额从1万元到20万至30万元不等。 骗子之所以能够得逞,与提供银行账号的同伙密不可分。 为了赚一点钱,他们陷入了违法犯罪的境地。

群里有人抢红包,被骗10万多元。

很多人后来都后悔为什么自己抢了群里的小红包,为什么抢了红包之后还继续贪婪,最终落入了别人设下的陷阱。

对于李杰来说,事情需要追溯到2021年11月14日中午,当时他正在江苏省昆山市的家中。

“我的微信好友把我拉进了一个群,我进群后,有人给我发了红包。 我和群里的人抢红包后,有人给我发了一个二维码,说扫码进群就可以兼职赚钱。 我用微信扫码进群。”李杰回忆说,群主让大家下载一个叫“天语”的软件,并分享了下载网址,承诺给20元红包。我以为是这样的赚钱容易,不赚钱也不会白赚,于是我就迷迷糊糊的点开了。

下载并完成注册,并在微信群中提供截图和支付码后,李杰认识了一个名叫“天域接待员韩青”的人。 在软件中,对方先是索要了李杰的个人信息,然后转了20元,并开始指派李杰关注视频平台上的账号或者点赞任务。 然而,完成这些任务需要先将钱转给对方。 “对方发了一个微信二维码进行支付,于是我支付了68元,用浏览器进入指定网站,填写了邀请码。过了一会儿,我可以看到我在这个网站上的余额已经达到了68元。”袁。”于是,他被拉进了分配任务的小组。”

李杰说,按照说明,他需要在网站上填写金额和购买尺寸。 每期时长 5 分钟。 接待员会教授软件中的操作技巧。 当时,对方以操作失误、需要花钱购买积分为由,步步引诱李杰,分9期转账16.8万元。 花16.8万能赚多少钱? 李杰说,“对方曾经提出现金退款,当时我收到了一笔190元。”

另一位被骗者刘东也因为一次群聊而被骗。 2021年11月10日晚,刘东加入微信聊天群后,群里有人说可以帮忙刷单赚钱,于是他按照对方的介绍,下载了一款名为“天鱼”的软件。 对方首先要求你做给明星点赞和关注的任务。 完成任务后,您将获得价值数十元的红包。

“后来对方说任务升级了,就给我发了一个链接,我需要注册并绑定银行卡。要玩买卖这样的游戏,玩家必须将钱转到指定的银行卡上。” ,对方会按照1:1的比例转账给我在网站上的个人账户充值的钱,然后我就可以在网站上操作这笔钱了。” 刘东称,他购买了4个订单,分别转账1686元、1868元、8868元和21888元。 “后来我想提现,但对方说任务没有完成,无法提现,要求继续。”

领红包后,高级群还有更多“福利”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诈骗者利用人性的弱点——贪婪,一步步设下陷阱。 大家抢到小红包后,以有高级群体可以享受更多福利的理念来引诱受害人,告诉受害人“天上的馅饼可以掉下来”。

2021年11月12日15时许,唐某被微信好友拉进一个名为“冰糖雪里”的微信群,开始抢小红包。 群里有人说红包群要解散了。 如果想继续抢,可以加入新群并发送二维码。 就这样,对方设下了圈套,骗走了唐某9000余元。

据另一名被骗者方某向法庭证实,她先是被拉进一个可以抢红包的福利群。 收到多个红包后,群主向资深群“天语传媒明星后援团”发送了二维码,表示完成指定任务后,可以获得更高的红包福利。

高级组,导师要求她按照要求购买尺码,承诺只赚不赔,但需要先将钱转入指定账户。 “我先后进行了4次转账点赞犯法吗,每次完成任务要求提现,客服都以我需要完成连续任务为由,要求我继续充值。我的丈夫发现了此事,并进行了举报”我被骗了总共43,454元。”

另一名被骗者凌某于2021年11月14日9点左右被陌生“朋友”拉进微信群,群主时不时发红包、布置任务,要求关注指定视频平台帐户。 完成四项任务后,凌获得了95.4元的奖励。

“后来群主又发来任务,要求预付款59元,到时候会返还高额佣金。” 凌某称,对方先后向他分发了数百元、数千元、数千元等。 价值一百万美元的任务。 凌踏入陷阱,最终浪费了3万多元。

杨某于2021年11月12日被微信好友拉进红包群,群主收到后要求大家在某视频平台刷单,即关注明星账号。 “我连续下了三个订单,收到了45元的佣金。”

杨某被骗的经历与其他人类似。 共转出18.9万元。 咨询亲友后,大家都说是网络诈骗,于是立即报警。

他们每天兼职可以赚500元,被吸引后成为了帮凶。

据多位受害人称,他们被骗时,都将钱转入了张哲、张琴的账户。 案发后,警方接到报案,将两人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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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张琴被捕后供述,她原本在广东惠州做送货员。 2021年11月10日,她在群里看到一条兼职留言,称每天可以赚500元,当天就结清了款项,她很感动。

“我看到消息后就回复了,对方让我下载一个叫Bat的软件,下载注册账号,我把身份证号发给对方。于是,有人又在网上加我为好友,并询问如果我有银行卡,就用我的银行卡充值,没有风险。” 张钦说,看到“躺着赚钱”这么好的事后,她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张哲。 “我跟张哲说了打工的事情,因为我们俩都没有钱,所以我问他能不能去。张哲说,如果有风险,不违法,他就不去做。我把聊天记录给他看了点赞犯法吗,他答应跟我一起去普宁。”

到了郊区的房子后,两人将身上的五张银行卡和交易密码告诉了联系人,还多次帮忙刷脸认证。 两人住在酒店,随时听候对方的调遣。

“第四天下午4点左右,对方把手机还给我和张哲,注销了我的Bat账户,给了我300元,说是路费。” 张琴说她只挣这么多。

与张钦同行的张哲回忆,到达指定地点后,他每天都被监控并关在酒店里,甚至出去买槟榔也被跟踪。 两人意识到事情和想象的不一样,但已经晚了。

“我们用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充值,每人一天拿500块钱,我觉得不正常。” 张哲说,临走前,对方给了我们200元。 他表示,其他奖励将在稍后发放。 几天后,900多元就到了他的银行卡上,他就取出来了。

尽管网络诈骗的参与者明确告诉张钦和张哲没有“风险”,但两人仍然因成为诈骗者的同谋而被捕。

一审法院认为,张钦、张哲明知是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户,帮助他人转移犯罪所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罪。犯罪。 两名被告人犯罪后,接到办案机构工作人员的电话后主动前来办案。 这是自愿投降。 到案后,他们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这是投降,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分别判处张钦、张哲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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