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城铁一院介绍,近日,该院公布了一批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一起案件中,主播通过捏造情节、卖惨等违反诚信和公序良俗的方式,直播直播、吸引流量、欺骗关注、诱导消费者下单。 法院依法认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被告是一家健康科技公司,在某平台开设店铺销售商品,外人小丽(化名)是该公司的产品主播。 原告关某长期在某平台观看主播小丽的直播视频。
小丽在直播间卖货时,可能会声称“她的丈夫为朋友提供了3500万元的担保。由于朋友生意被骗,无法偿还债务,她的丈夫避免受到牵连,想要与她离婚”; 或声称“她的大哥是“帮丈夫还债,决定卖掉房产”等等,编造情节进行惨营销,直播间粉丝下单帮助他摆脱困境。
与此同时,小丽还直播她去丈夫工厂取货的场景。 过程中,她被工厂保安和一名与丈夫发生感情纠纷的女子拦住。 小丽无奈蹲下,失声痛哭……直播中,小丽多次发布商品链接,号召直播间粉丝下单清货支持小丽。
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9月14日,关某在观看小丽带货直播视频的同时,多次下单购买了开心果、小麦粉、豆腐干礼包、防滑衣架等商品,并支付了实际价格。 总计296.1元。 命令显示,涉案商品的实际卖家是一家健康科技公司。
关某认为主播小丽捏造事实,营销产品质量不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货款并赔偿。
法院认为,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 诚信经营是企业之根本,是企业兴旺之道。 编造情节、售假等吸引流量、博取同情的非法销售活动,骗取公众的爱心,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粉丝下单链接,消耗社会商誉,损害全社会的信任。 因此,法院对某健康科技公司通过允许其主播以惨不忍睹的方式直播带货的行为不予认可,并根据《民事诉讼法》认定原被告与本案被告之间订立的销售合同无效。并裁定某健康科技公司退还货款。
作为一种新的电商营销模式,直播的快速发展为消费者提供了新的消费体验,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线下消费的短板; 但与此同时,低质假货也逐渐暴露出来。 宣传、送货不文明等一系列问题。 本案中,主播小丽编造情节、行事惨烈,直播带货、吸引流量、欺骗关注、诱导消费者下单等违反诚信和公序良俗的方式。 这不仅违背了民商事诚实信用原则,违背了诚信合规经营的基本经营理念,还骗取了公众的爱心,伤害了全社会的信任粉丝下单链接,感染了网络上的清正廉洁的人。消费环境。 法院依法认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一方面,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待“惨营销”的态度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 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督促平台商家、主播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规范。 、健康、可持续发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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